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漳州市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漳州市商务局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漳州市教育局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民政局 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交通运输局 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漳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漳州市体育局
漳州市统计局 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分行
2025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落实《福建省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闽商务〔2024〕212号)精神,挖掘基础型消费潜力、激发改善型消费活力、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增强服务消费动能、优化服务消费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具体措施。
一、挖掘基础型消费潜力
(一)促进餐饮业健康发展。落实美食街区、闽菜馆等餐饮服务支持政策,推动新闽菜进优质餐饮企业、进各类食堂。支持各县(区)开展“福建有口福”“美食嘉年华”“一县一桌菜”等活动,持续开展美食文旅促消费活动。促进品牌餐饮企业与食品加工企业交流合作、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发展健康预制菜。
(二)完善养老托育服务。深化实施《漳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鼓励搭建老年产品“产供销”等对接交流平台,推动城企联动普惠养老合作,开展县级养老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大力发展普惠养老,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鼓励县级医院利用富余床位改造为养老床位。落实养老托育服务收费政策及景区老年人门票优惠措施。加快市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建设,鼓励幼儿园开设托育班,积极探索托幼一体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
(三)提升家政服务品质。加强家政服务职业化建设,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实施家政服务员技能提升行动,推进家政服务促进就业、职业培训、社保服务、权益保障等举措。实施巾帼家政技能提质扩容专项培训工程,推动“乐福嫂”巾帼家政品牌建设。指导各县(区)建设“水仙花姐姐家政服务驿站”,构建“一刻钟便民服务圈”。持续开展“水仙花姐姐家政公益服务进村(社区)”活动。
(四)增加居住服务供给。积极推荐旅游民宿申报等级旅游民宿。鼓励依法依规利用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等资源,发展乡村酒店、客栈民宿,打造区域民宿集群,推动“一宿一主题”“一宿一特色”,提升旅游民宿吸引力和影响力。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与养老、托育、餐饮、家政等企业合作,创新发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提升社区服务水平。落实国家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和居家适老化改造等。
二、激发改善型消费活力
(五)激活文化服务消费。深入挖掘福文化、闽南文化、海丝文化、海洋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创作推出更多饱含“闽南风·漳州味”的文艺精品。整合文化创意产业联盟资源,推动建设漳州文创展示交流平台,打造“文创漳州”品牌。促进两岸文化交流,做优“东山关帝庙”“云霄威惠祖庙”等境外传播渠道,做足属地自媒体联盟文章,用活属地头部网络达人,加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网络宣传。
(六)促进文艺影视发展。组织开展“漳州闽南文化周”“我的家乡美如歌”一县区一歌主题宣传等文化活动,开展木偶戏常态化演出。组织开展漳州市短视频创作大赛和展播活动,全面展现漳州加快建设世界闽南文化交流中心的新进展、新亮点、新成效。
(七)推动特色旅游扩容。推进漳州古城“演艺+”“非遗+”“研学+”新业态发展,开展漳州布袋木偶戏、锦歌等特色展演。盘活古城公共空间,常态化开展非遗巡游、非遗展演等特色活动。持续推进漳州古城非遗街区建设。组织职工疗休养基地推介,吸引外地工会组织到漳州疗休养。突出健康服务,助推我市名品聚漳“圆山计划”发展,大力推广中医药康养项目,拓展疗休养内容,打造“温泉+山林+海洋”“健康疗养+红色教育”等多种疗休养模式。继续优先安排优秀技术工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民营企业职工、艰苦岗位一线职工等对象参加疗休养。
(八)培育体育服务消费增长点。举办漳台排球赛、轮滑邀请赛、武术大家练、青少年科技帆船赛、海峡两岸棒垒球交流等体育交流活动。推动“跟着赛事去旅行”,开展半程马拉松赛事。利用城市公园水体、绿道等设施,积极支持在公园内开展龙舟赛事、跑步、骑行等户外活动;进一步完善公园健身设施,因地制宜建设“体育角”。指导古雷欢乐岛举办“欢乐岛杯”青少年足球邀请赛等国际性足球赛事,适时举办自行车赛、马拉松赛、中国·长泰气排球公开赛、海峡两岸气排球邀请赛等,将体育赛事作为体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途径。推动体育公园、多功能运动场等全民健身设施工程建设。积极推动健康养生功法练习培训。
(九)更好满足教育培训消费需求。落实上级关于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批和管理的文件要求,指导县(区)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批和日常监管。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和引导,大力推进“白名单”建设,推动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公众需求提高服务质量。指导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学生需求,通过遴选的方式规范聘请非遗传承人、民间手工艺人、文艺体育专业人士、科技工作者等参与课后服务,丰富优化学校课后服务课程资源库,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
三、培育壮大新型消费
(十)提高服务消费绿色化水平。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节能降碳专项投资补助,通过运用绿色低碳先进技术进行节能改造。支持企业对示范效果突出、商业潜力较大的绿色低碳技术申报国家示范工程。在市内短驳和末端服务环节提升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应用比例,推动行业节能降碳。加强部门协同,做好相关地方标准的申报立项工作,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服务标准。落实绿色低碳服务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制度,强化认证有效性监管,提升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深化低碳社区、低碳园区等低碳试点示范建设。
(十一)加快服务消费数字化赋能。持续发挥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等平台作用,大力推介头部平台企业,推动直播电商等平台健康发展。推动景区数字化建设,争创二钻级以上智慧景区。落实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积极对接本地企业入驻抖音、京东、淘宝等大型电商平台。
(十二)促进健康消费服务。鼓励支持中医药企业创新研发,积极向国家药监局申报新药上市。积极配合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并推动“三医”一张网建设,推动集采药品信息追溯、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等追溯工作落实。推动建立医疗、医保、医药“三医”数据共享机制,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实现检查检验结果和图像跨机构、跨地区调阅。鼓励养老机构内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门诊纳入医联体管理。
四、增强服务消费动能
(十三)丰富服务消费活动。举办海峡两岸美食文化嘉年华、体育赛事等服务消费活动。聚焦春节、国庆等重要假日节点,举办“全闽乐购”促消费活动,常态化开展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加大对商业设施升级改造政策支持力度,打造商文旅融合的特色商圈、步行街、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等城市消费载体。适时发放服务消费券。
(十四)释放会展发展活力。办好文博会、旅博会等特色展会,展示我市优势文旅、文化资源。办好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博览会·海峡两岸花卉博览会等展会,推动漳台两地农业深度融合发展。积极组织企业参加“闽货华夏行”等全国性展销活动。深化会展业与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加强展会宣传推广,提高展会知名度和参与度。
(十五)推进服务消费品牌培育和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优秀品牌推选、案例征集及宣传推广工作,助力中华福文化创新性发展。开展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突出驰名商标、涉外商标、老字号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权保护。推广“益企证”平台运用,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使用和维权提供取证存证技术支撑。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参与文化旅游、餐饮住宿、养老托育等领域标准制修订。建立各级政府质量奖培育三年滚动计划资源库,积极引导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结合各类消费促进活动,开展“寻福”主题活动,挖掘和传承漳州特有的福文化元素。鼓励优质养老企业加强品牌培育和运营。
(十六)加强服务领域招商引资和融合发展。用好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大型国际展会,打造“投资漳州”品牌,吸引更多企业投资漳州。支持争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加大力度推动东澎融合发展实践,探索海峡两岸渔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推动漳州成为新时代闽台渔业融合发展的先行区。支持关帝文化史迹(东山关帝庙)联合申遗。努力推进北大附中帮扶我市基础教育。
五、优化服务消费环境
(十七)强化跨部门监管。持续推进“福剑净旅”专项行动,开展跨部门“综合查一次”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将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推进纳入“铁拳”行动重点项目,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积极保持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机制。指导督促属地网络交易平台建立健全制度规则,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则,健全平台申诉机制和售后救济渠道。健全完善“公安+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做深做实会商交流、信息共享、线索摸排、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加大对涉食药环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组织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网上突出问题乱象,推动网络生态持续向好。
(十八)引导诚信合法经营。加强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依法归集信用承诺、行政处罚、违法失信、抽查检查等信用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福建漳州)”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网站向社会公示。提升“信易贷”工作质效,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引导各类主体诚信合规经营。
(十九)完善综合交通和流通网络。加快推进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指导寄递企业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提升质量完好废弃纸箱回收复用比例。加快公交线路优化调整。通过科学合理的线路布局、运力安排,提升公交服务能力;拓展多样化服务模式。开展个性化服务,发展“定制公交”“文旅公交”,强化城市公交与大型服务消费场所、展会的对接,做好运力组织安排和群众接驳工作。
六、强化政策保障
(二十)夯实人才队伍支撑。按照“以需求为导向、以条件为约束、以质量为标准”的原则,围绕“9+5”产业和“四大经济”发展需求,统筹职业院校专业规划布局,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促进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精准对接,持续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和布局,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地方经济结合的紧密度和适配度。紧贴产业发展需求,鼓励养老、托育、家政等相关企业与我市职业院校开展“订单式”培养。鼓励服务消费领域人才申报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按规定享受住房补助、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优惠政策。
(二十一)加强财税金融和统计支持。鼓励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服务消费公共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产品,加大对服务消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推动保险机构结合服务消费领域特点,提供更加便捷优惠的保险产品。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加强数据收集和分析预测。做好服务消费相关指标的统计监测。
以上措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