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商务函〔2021〕5号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编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的统计数据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漳州市商务局网站、市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也可向我局办公室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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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漳州市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省、市有关规定,全力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2020年1-12月,我局制作政府信息总数221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58条,依申请公开文件数151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投资促进类5条、对外贸易类4条、商贸流通类31条、电子商务类7条、行政许可类4条、其他信息类5条、年度报告类1条、信息公开制度1条。
(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主要通过局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微信公众号及档案馆、图书馆等查阅场所公开政府信息。我局办公室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商务窗口,接受信息公开咨询;在局微信公众号“漳州市商务局”刊发动态,内容涉及对外贸易、投资促进、电子商务、惠企政策等方面。
二是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近年来,我局大力推进网上办理和实体大厅服务相结合、网上服务和网下服务相统一的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模式。全面落实“一趟不用跑”和“马上就办”,使互联网成为提供审批服务的重要手段,切实提高商务审批服务便捷性。现有23项商务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均为五星事项,企业通过网上办理均能实现“一趟不用跑”,其中即办件占比达82%,材料齐全当场办理当场办结领证,真真实现“马上就办”。
三是提高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严格规范口岸收费清单,在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阳光收费上公示、在口岸现场公示,做到目录清单以外不收费;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免收部分港口收费规定,口岸收费进一步降低。
(二)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规范公开文件制发流程,主动公开文件起草后需填写公文送审签发单送科室负责人审核,并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发后方可取文号正式印发。二是每周对本局公文制发情况进行统计梳理,按照公文内容确定是否主动公开,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加强对上网公开信息的审查,各科室提交的主动公开信息在上网公开前,应对公开信息的文件格式、规范性等进行检查。四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五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涉及公众利益的政府信息,应及时主动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等合法权益。
(三)加强用权公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及漳州市商务局“三定”规定,2020年3月4日漳州市商务局网站公布《漳州市商务局 中共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漳州市商务局权责清单的通知》,依法明确漳州市权责事项97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44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监督检查14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征用1项、公共服务5项、其他权责事项27项。依法确定的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运行,推动各级商务部门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坚持以服务为导向,对权责清单中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相应编制简明易懂的运行流程和服务指南,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1.联合市效能热线开展政策解读:10月22日,我局做客市效能热线,就疫情期间出台的电商政策、跨境综试区的便利及优势等方面回答热心观众提问,提升企业及公众对电商相关政策法规的知晓度。
4.举办政策宣讲会:4月1日为帮助外贸企业充分了解最新政策,用好用足政策,推动我市外贸稳定发展,市商务局联合多部门共同开展“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线上政策宣讲系列活动”。5月20日漳州市商务局联合漳州海关召开“海关惠企政策宣讲会”,围绕海关主动披露政策及其它惠企政策进行宣讲,助力漳州市稳外贸、促发展。7月13日,漳州市商务局联合漳州海关、漳州市进出口商会举办“原产地证书申报培训及外贸最新政策”线上宣讲会,助力漳州外贸企业出口增量发展。8月25日,我局召开全市外贸工作会暨政策宣讲会,推进下半年外贸指标落实工作。9月28日开展稳外贸政策宣讲会暨小微出口护航行动(漳州专场),市商务局、出口信保漳州办事处、市进出口商会及中小微外贸企业代表近70人到场参加。
5.发挥新媒体渠道作用:2020年1-12月在我局微信公众号“漳州市商务局”刊发241条动态,内容涉及跨境电商、农贸市场改造、促消费活动等公众关切问题。
6.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0年我局共在局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开展3次民意征集活动,3次问卷调查,处理1595起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主要涉及乘用车补贴、亿元个人消费发票抽奖活动等内容。
(五)加强制度执行
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政务公开内容聚焦重点工作,公开方式更规范。进一步完善内部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内容保障,加强政策解读,注重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局机房改造。
(六)强化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局分管办公室领导牵头,办公室作为具体科室,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公开制度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做好公开信息的制作、审查、发布等。三是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经费纳入局年度经费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四是做好局网站运营维护,及时报送公开信息到我局相关公开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2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 | +1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 | 35 | 0 | |
行政强制 | 0 | 1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1952774.5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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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由于我局开设栏目多,各科室进行日常运营维护的人员少,部分栏目会出现更新不及时、更新内容少等情况。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格式规范不熟悉,部分文章存在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2021年,我局将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强化培训,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普法重要内容,列入新录用人员培训必修课程。定期检查网站栏目更新情况,及时、主动公开商务运行情况、商务工作动态、商务要闻等政府信息。对实用性不高的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合并或删除,简化网站页面,方便公众查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漳州市商务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