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外经贸组字[2003]5号
中共漳州市外经贸局党组关于建立和完善
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市直各外经贸单位、本局各科室: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现结合我局的实际,提出我局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实施意见。
一、建立和完善“六个机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实施步骤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把治标与治本、德治与法治、教育与管理、预防与惩处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六个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构筑起反腐倡廉工作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长效机制,超前防范、及时发现、有效制止、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限度。
2、基本原则
(1)与时俱进,注重创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针对反腐倡廉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制度、策略办法,方式手段;善于总结实践经验,剖析重大典型案件,针对发案原因和教训,创新体制、机制和制度。
(2)标本兼治、注重治本。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治标与治本统一于反腐败工作中,在治标中体现治本要求,在治本中实现治标任务。在狠抓治标措施落实,努力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同时,把工作重点转到加大治本力度,加强源头防范的轨道上来,并随着改革的推进,不断拓宽治本领域、深化治本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
(3)系统构建,注重配套。“六个机制”是一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的系统工程,要加强整体筹划,将防治腐败与加强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将防治腐败与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政策、措施的出台有机衔接起来,采取配套措施,协调各方力量,系统进行构建。
(4)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公共权力集中,自由裁量权过大,特别是涉及到“权、钱、人”的重点部门和领域,结合实际制定重点防范的制度、措施,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讲求工作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5)循序渐进,整体推进。既要立足于当前,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又要着眼于长远,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防范性,坚持长期目标和阶段性任务的有机结合,坚持贯彻原则性、宏观性要求与落实措施、解决问题的有机结合,坚持在实践中试点、探索与规范、完善的有机结合,循序渐进、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
3、实施步骤
(1)制定实施意见阶段(2003年上半年):根据市委的《实施意见》,各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提出切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意见以及相应的措施,报局党组审定后实施。
(2)全面实施阶段(2003年6月至2006年):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分步骤、分阶段地组织实施,并不断摸索,总结经验,丰富完善“六个机制”内容。力争至2006年,在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主要工作上取得重大突破,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反腐倡廉综合机制,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走向系统化、法制化,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机关廉洁高效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肯定,为促进我市外经贸工作全面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建立和完善思想教育机制
1、把党风廉政思想教育纳入工作总体规划,进行统一部署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思想教育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一把手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成员按照各自的分工负起相应的责任。将此项教育工作纳入局党组整体工作统一规划、部署,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的重点之一,做到年初有规划,月月有安排,年底有检查。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
一是利用局机关的党员学习日和支部会议,广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反腐倡廉自觉性;二是结合评议党员和评选先进党组织的时机,宣扬在工作廉洁高效、为企业办事的人和事,弘扬正气,打击不正之风;三是注意及时树立党风廉政方面的先进典型;四是紧密结合实际,结合案例,以案释纪,以案施教,搞好警示教育和宣传(这项工作由人教科、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负责)。
3、加强有针对性的党风党纪教育
要针对各个重点的时机,展开及时有效的党风党纪教育,及时提醒党员干部规范行为,做到警钟长鸣。重点时机主要: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家中及亲友的婚丧喜庆、干部升迁等一些活动。重点教育内容主要是:关于不准送、收“红包”、滥发“红帖”的规定,以及不准向企业报销的有关规定和禁止公款旅游的有关规定等等。(这项工作由纪检监察室负责)
4、摸索创新廉政教育途径和方法
积极努力探索开展廉政教育的新方法和途径,力争改变单一的说教式的乏味教育方式,一是注意向社会发展,渗透到党员干部各个活动领域;二是向家庭发展,开展“廉内助”等活动;是注重向趣味性和可观赏性方面发展,注重实效,不拘形式;四是多向外单位学习一些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力求廉政教育能达到易接受、效果好的目的。(这项工作由纪检监察室负责)
三、建立和完善制度规范机制
1、健全完善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
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等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系列规定。继续实行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国境外定居或留学事宜报备制度、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登记账制度、党员干部因私出国护照(港澳台通行证)集中统一管理制度以及领导干部家属子女操办婚丧喜庆申报审批、礼品礼金(红包)登记上缴报告、非公务活动的公车使用登记和公务接待申报审批等制度。(此项工作分别由纪检监察室和办公室、人教科负责)
2、规范党组决策议事程序
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 原则,规范党组会议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涉及重大决策、干部任免,以及其他应由集体讨论的重大事项,均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擅自决定。不得以行政办公会和个别通气的形式代替党组会。具体按我局已制定的《党组会议事规则》落实。
3、规范行政审批权力
进一步减少审批审核事项,对现有的审批事项进行严格规范,限定审批科室和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完善审批的操作规程,严格界定审批的对象、内容、条件、程序和时限。加强对行政审批的后续管理,明确审批部门和办事人员的职责、义务,认真履行和不断完善“首问责任制”、“审批资料一次受理制”和“审批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这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外资科、行政服务中心、外贸科、开发区科、外经科配合)
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1)合同管理
所属国有外经贸企业所有经营活动都必须依法签订合同,没有合同不得动用资金、货物。所有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
(2)投资管理
凡对外投资,所属国有外经贸企业要本着资金安全、效益、规范的原则,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须提交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其中单笔投资额超过30万元的项目应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同时我局备案。
(3)担保管理
所属国有外经贸企业一般情况下,不得为任何个人或企业提供担保,个别企业特殊情况确需为外单位提供担保的,由企业法人代表审核后报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同时,必须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报我局备案后方可办理。
(4)资产管理
所属国有外经贸企业应对目前已拥有的固定资产,认真清理登记造册,做到账物相符。对已交付使用,而仍列在建工程的各项房产,要按规定从速办齐手续,转入固定资产。凡因各种原因引起固定资产报损,单笔原值在20万元以上的,必须报我局转报财政部门批准。凡用固定资产向外抵押贷款,应报我局审核后转报有关签证部门签证核准。
(5)审计
我局为监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对所属国有外经贸企业实行半年初审、年底终审的审计办法,继续实行企业法人离任审计制度。(此项工作由计财科负责)
5、健全完善行政经费和公共财产的管理制度
行政经费的管理
(1)局机关行政经费支出实行局长负责制,各项费用开支,应本着“先审批,后开支”的原则,大项目开支应报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2)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和设施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属政府采购范围物品一律报市政府采购办,统一招标购置,不属政府采购范围物品也应货比三家集体研究决定。
(3)接待费、会务费、差旅费开支应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闽财事(1996)187号和漳州市财政局漳财事(1996)569、(2001)4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造成的超标准支出,财务不予报销,并有责任直接报告局领导。
公共财产的管理
(1)现有的固定资产,财会人员与管理人员应做到会计总账、会计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实物清单(卡)相符。对新添置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入账、登记、造册,确保账、物无误。
(2)局机关所有固定资产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对各科(室)现有所使用办公设施,按规定需列入固定资产登记的,办公室应与各科(室)办理相关管理与使用手续。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办公财产,由借用人填写《借用办公财产申请表》并注明归还时间,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借用,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车辆管理使用
(1)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即要保证局领导公务用车,又要保障局其他公务用车。
(2)严格控制公车私用。机关干部职工因私事用车(包括外单位借用车),应事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报局长批准。杜绝用公车为私人旅游和涉足高消费、娱乐场所提供服务,和用公车操办婚丧喜庆,参加各种形式的迷信活动。领导出差期间公车一律交由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
6、改革机关人员的福利补贴制度
积极探索更加有效和规范的福利补贴办法,充分调动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不断完善和提高福利,解决机关工作人员的现实困难。(这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7、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本部门内拟提拔的副科级(含非领导职务)以上干部严格按照有关选拔任用程序实行民主推荐和任前公示,避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积极推进局机关科级干部提拔竞争上岗,加大轮岗工作力度,凡是机关内部能够轮岗的岗位,实行定期轮岗。
(3)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考核工作制度,将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制订切实可行的绩效考评办法,提高干部考核工作质量,将干部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此项工作由人教科负责)
8、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
进一步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在此基础上,一是要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要认真落实《福建省政务公开暂行办法》和《漳州市市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不但要将办事程序公开,将办事人员的姓名、职务、电话公布上墙,还要将办事的结果公开。要将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二是要开展好民主评议机关作风活动,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行风评议,经常向企业征求服务质量方面的意见。三是要加强效能投诉工作,完善投诉的受理、调查、反馈和得理制度,严格落实《漳州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暂行办法》,加大对投诉事件的处理力度,不断改进服务质量。(这项工作由局效能办和办公室负责)
四、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1、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
(1)切实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实际工作中,要认真执行党组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局重大事项。
(2)进一步完善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要做到会前广泛征求机关干部及局下属单位的意见,会中结合所提意见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进行认真整改。
(3)加强局自上而下的监督。实行“下管一级”的监督责任制,加强对所属单位“一把手”及其领导班子用权情况的监督,积极开展对领导干部约谈、廉政诫勉谈话以及年度考察、述职报告等活动。
(4)建立健全党员民主测评、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同时,局党组成员都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各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接受教育及监督。(这项工作由人教科和纪检监察室负责)
2、加强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的民主监督
坚持实行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的制度。我局向民主党派、党外人士中聘请的党风廉政监督员,主动向他们征求意见。凡是有党风廉政方面较大活动(如全局性的会议、评议行风等),都要主动邀请他们参加。平时要多联系,多沟通,对他们反映出的有关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及时反馈。(这项工作由机关党委会负责)
3、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局纪检监察室要协助局党组加强全局及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党纪党规及各种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及时向党组提出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建议和措施,积极研究探索党内监督更加行之有效的方法。(这项工作由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会负责)
局计财科要切实履行好计划财务和审计工作的职能,有效地对国有企业在资金管理、运作方面的情况实施管理,在国有外贸企业改制过程中,要严格国有资产的管理,认真抓好资产评估、审计等各个环节,严防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发生。(这项工作由计财科负责)
五、建立完善查案惩处机制
1、加强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
局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查案工作汇报。积极支持和帮助纪检监察部门排除各种阻力和干扰,提供必要的财力、物力等保障。做到不瞒案、不压案,不为违纪违法者说情开脱、袒护庇护,不干扰办案。
2、严格依纪依法办案
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办案人员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党政纪条规规定的程序、要求,进一步强化办案措施,建立健全办案工作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净化执法执纪办案环境,严肃办案纪律,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正确使用办案手段,严禁纪检监察机关的“两规”、“两指”措施和司法机关的司法措施相互借用。要文明办案,严禁刑讯逼供等各种违反纪律、法律的行为,纠正和克服违纪违法不究、有纪有法不依、执纪执法不严等现象,严肃查处以案谋私、枉法裁判等违纪违法行为。
在查处案件的同时,要注意从查办的典型案件中剖析发案原因,加强调查研究,从中发现体制、机制、制度及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制定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有效措施。
3、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
一是拓宽信访举报渠道,除信件、电话、口头举报外,在2003年上半年,局网站开通后,要开设网上举报信箱,更方便群众的检举控告。二是要坚持做好实名举报反馈制,认真对待好每一件实名举报,及时调查和处理,认真向举报者反馈结果。
六、建立完善干部保护机制
1、尊重和保护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倡议和批评,保障党员在党内行使表决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压制、阻挠和破坏。允许党员干部对自身问题和处分决定进行申诉的申辩。或为他人的问题进行作证和辩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追究。(这项工作由人教科牵头,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会参与)
2、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局党组按照“支持改革者、帮助失误者、挽救失足者、惩处违纪违法者”的原则,对坚持改革、勇于创新的领导干部的成败得失、功过是非,实事求是地做出评价。对工作敢抓敢管、敢于创新、敢于负责的干部要给予爱护和保护。对领导干部工作偏差与决策失误、开拓创新与滥用职权,要客观评价,正确区分工作失误与违法违纪行为,严格管理与滥用职权行为,切实保护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要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拉袖子”、“敲警钟”,防微杜渐。
3、坚决支持同各种违纪违法现象作斗争的行为
在局内部要积极开展弘扬正气,打击歪风邪气的活动,积极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检举、控告的权利,尤其应鼓励、支持、保护署具真名,如实反映情况的检举控告行为。对举报有功者,给予奖励或表彰。
七、建立和完善廉政责任机制
1、落实“一岗双责”的责任
严格执行《漳州市外经贸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把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落实,一起检查考核。局党组“一把手”和其他成员都要切实履行好各自承担和共同承担的责任。对分管的科室,在承担业务工作责任的同时,对党风廉政工作同样负全责。
局各科(室)的领导同样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工作负全责。
领导干部不但要管好自己和部属,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2、建立分工协作的责任体系
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党组每半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通报反腐倡廉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的对策和措施。要及时听取纪检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反腐败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结合业务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下管一级、逐级负责的原则,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针对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健全制度、完善管理,从源头上积极预防。
3、建立和完善廉政责任相关制度
建立完善责任考评制度。把廉政责任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领导干部个人考核,除考核其德、能、勤、绩、廉外,还应考核其“责”。(这项工作由人教科负责)
建立完善廉政档案制度。要建立健全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个人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这项工作由纪检监察室负责)
4、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责任的,造成经济损失以及恶劣影响的均要追究其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案件定期报告制度,发现责任追究案件线索,及时查办。纪检和人教科要加强配合,正确运用追究手段,采取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经济处罚、廉政诫勉等多种手段,达到责任追究的最佳效果。
八、关于建立和完善“六个机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1、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把建立完善“六个机制”工作摆上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
2、各科(室)要按相应的分工,认真落实好各自的职责,积极提出,不断完善相应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把上级精神和“六个机制”的实质落到实处。
3、定期组织检查。局党组每半年结合党风廉政形势分析会,对“六个机制”建立情况,按分工听取汇报,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予以解决。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及时总结推广。局党组要把“六个机制”的落实情况写进年度工作总结,向上级汇报。
局纪检监察室对我局贯彻落实“六个机制”的情况负有督促检查的责任,要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六个机制”在我局全面得到贯彻落实,把我局党风廉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中共漳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党组
二OO三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反腐 倡廉 “六个机制”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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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送:市委、市落实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谭培根副市长、
存档(2)。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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