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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外经贸局领导名单、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漳州市外经贸局领导名单、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一、领导名单
    林小煌
    党组书记、局长
    局全面工作,直接抓办公室、计财、外经等工作。
    方友好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抓外资、开发区、企业安全生产等工作。
    杜燕南
    党组成员、外资办副主任
    主持外资办日常工作、协助主任抓外资办投诉等工作。
    戴金全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协助局长抓精神文明、党建、纪检监察、人教、老干部、关工委等工作。
    苏德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抓进出口贸易、WTO事务、电子商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
    人事教育科
    计划统计财务科
    对外贸易管理科
    外资管理科
    国外经济合作科
    开发区协调管理科
    机电产品进出口科
    电子信息科
    WTO事务科
    机关党委会
    纪检组、监察室
    市外资办投诉科
    漳州贸促会秘书处
    三、漳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主要职责
    (一)指导、协调、综合管理全市外经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外经贸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改革方案;研究制定、统一审核我市对外经贸政策、规章、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督促全市各部门全面落实WTO条件下的有关外经贸政策。按照WTO的规划和要求,参与协调有关政策、法规的调研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制定全市外经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制定出口商品、国际市场多元化发展战略和阶段性重点市场开拓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市级各项外经贸业务基金和专项基金;协调管理、稽核各类外经贸企业出口退税和出口结汇考核;组织实施和落实各级政府、财政支持外经贸发展的各项资金;指导国有外经贸企业改革;负责所属外经贸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参与和负责外经贸行业审计工作。
    (三)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关贸、银贸、税贸、科贸、检(商检)贸、险(保险)贸等协调工作;参与有关税收、信贷、价格等政策的调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实施各项协作、扶持政策和配套措施,推动外经贸环境的改善。
    (四)管理、协调全市货物进出口贸易,审核上报进出口企业所需商品配额许可证申请;负责年度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管理加工贸易(含来、进料加工贸易、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依法负责我市对外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中的有关事务,指导协调外国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应诉;管理出口商品商标注册后的有关事务;指导出口广告宣传。
    (五)负责我市各类企业外经贸经营权审核转报;负责全市各类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和年审工作;管理外国、港澳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在漳设立常驻商业代表机构的审核上报;指导和管理我市参与的境内外各类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负责同国际友好城市和国际经贸组织进行经济贸易合作谈判、签约,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市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工作;负责技术进出口贸易项目的申报工作;
    (六)归口管理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负责执行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政策、管理规章、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鼓励机电产品进出口的政策;组织协调开拓国际机电产品市场和建立正常的进出口秩序;协调、管理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配额和招标工作;监督执行机电产品进出口目录,负责监控机电产品进出口情况,编发有关资料;指导协调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建设和出口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
    (七)参与制定实施全市吸收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年度招商引资方案,组织承办全市性重大招商活动;跟踪重大招商项目的进展情况。
    (八)负责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具体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制定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发区的审核转报工作和外商投资成片开发区的前期会审;协调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项目开发和招商活动。
    (九)指导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工作。贯彻执行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指导和管理全省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审批和审核转报,颁发批准证书;监督检查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和章程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贸易,编报外商投资企业涉及国内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进出口商品的年度计划,并负责审核转报工作;负责技术先进型和产品出口型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核、报批;协调指导全市外商投资的咨询服务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国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法规,归口管理全市国外经济合作工作;制定实施全市国外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及其他形式的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管理;指导和管理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申报市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性投资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归口管理对外援助和接受国际多、双边经济援助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协调对台港澳经贸工作。贯彻中央对台港澳的工作方针,拟定和执行我市对台港澳地区经贸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和规章;管理和指导对台经贸,协调台商投资项目;组织对台大宗商品的进出口贸易;负责审核转报对台小额贸易口岸和口岸企业对台小额贸易经营权;指导和管理我市企业赴香港、澳门、台湾和台商在我市举办的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
    (十二)负责全市外经贸信息化和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建立全市外经贸信息服务和技术贸易保护体系;研究推广以电子商务为重点的新的对外贸易方式;参与开展“金关工程”、“电子口岸”的建设和推广;协调管理全市外经贸科技兴贸、技术进步及技术进出口工作。
    (十三)制定我市外经贸人才规划,储备人才信息,宏观指导并协调管理所属单位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市直单位科级以下(含科级)出国(境)的审核审批及本局所属单位处级以下(含处级)人员多次返往港澳通行证申报管理工作。
    (十四)管理、指导、协调全市进出口工贸公司、工贸企业集团、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境外企业;协调指导国家部、委办及外省、市在漳设立的外经贸企业的对外经贸企业业务,联系协调漳州海关、检验检疫局、中行等单位的对外经贸业务;对各县(市、区)外经贸局实行业务领导。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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